5月13日下午,香港消委会黄凤娴总干事一行拜访东莞市消委会,就消费维权跨境合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,并签署了《香港、东莞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》。省消委会黄冠英副秘书长,市委台港澳办欧阳全副主任,市市场监管局陈锡稳局长、赵书岭副调研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,市消委会李丽坚主任,市汽车、食品行业协会代表等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香港、东莞两地消委会就近年来消费投诉受理、放心消费环境创建、消费宣传教育、消费业务培训、法律研究和信息共享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、新成效进行了充分交流,并达成合作共识。在广东省消委会和市委台港澳办代表的见证下,香港消委会黄凤娴总干事与东莞市消委会李丽坚主任现场签订了《香港、东莞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》。协议的签订,标志着香港、东莞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,对便捷、妥善处理异地消费纠纷,实现消费维权资源共享和区域互动,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是服务“湾区都市、品质东莞”建设的重要举措。
市市场监管局陈锡稳局长表示,莞港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的签订,标志着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,莞港消费维权合作迈向了新的征程,必将进一步加强莞港两地在投诉受理、消费教育、业务培训、法律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,必将有力推动两地消费升级、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。他对下来莞港深化跨境消费维权合作提出了四点建议:
一要以落实《香港、东莞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》为抓手,完善消费纠纷异地处理机制,探索实现两地远程网络调解,不断拓展消费维权合作内容。
二要加强莞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交流,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,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,培育一批具有东莞特色的放心消费示范商家、示范品牌。
三要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共享,积极推动实现莞港两地消费服务调查、商品比较试验等信息的互通共享,共同提升两地商品和服务质量水平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四要加强交流学习,联合开展消费调查、教育宣传和交流研讨,探讨解决共性难题,共同维护稳定有序的消费秩序。
延伸阅读:市消委会基本工作情况
近年来,市消委会立足消费者协会法定公益职责,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,从消费投诉处理、消费维权网络建设、多元化解机制建设、消费宣传教育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、精准发力,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,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。—年,市消委会共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多家,先后与香港、澳门及大湾区九市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,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,累计处理消费投诉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.21亿元。
长按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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